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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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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拟对本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定点资格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维修企业参加投标,各投标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至医院招标小组组织开标前1天止,将标书寄回我院招标小组收,请在信封、标书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地址和电话号码、投标项目并加盖公章,以便联系。

  一.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款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车辆维修内容:

  1.本单位公务用车辆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小修,保养等,实行定点维修。

  2.本次定点维修有效期自签订车辆维修协议并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三.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供。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复印件的,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维修工时投标报价,零配件投标报价,车辆维修服务承诺,维修(略),主要维修设备,检测(略),主要负责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等。还有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内页,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汽车维修资格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投标人法人。

  四.质量保证要求

  1.车辆维修完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由厂家负责修复。

  2.经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零配件一个月坏再修不收工料费。

  3.新采用的零配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颁布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车辆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支出,且必须经过报修单位同意。

  五.服务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三包法,本着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热情周到,随到随修,全日制服务(节假日,双休日照常作业)。

  2.二级维护(待料除外),二级维护作业含附加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待料除外)。

  3.肇事及特殊项目修理,根据作业内容面议定时完工。

  4.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维护规定和维修技术标准,不得缺项漏项,保证维修质量。

  六.投标书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 3 月 9日至3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地点: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大楼车队办公室。

  3、标书交回时间:2018年3月17日至2018年3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大楼(10号楼)16楼监察室办公室

  4.开标时间:2018年3月20日;地点: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大楼(10号楼)17楼第一会议室

  5.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七.结算方式

  每次车辆进厂维修,出具维修报价单经院方确认后方可实施维修,该报价单作为结算凭证。

  八.评标办法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监督方式

  本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监察室、审计科)

  监察室电话:0851—84845437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547号

  联系人:陈民远

  电话:0851-8799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