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公示(病房综合大楼)
一、项目名称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综合大楼改造及装修项目
二、建设单位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建设地点
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东路南侧,景怡西苑北端,距金阳南路500米,距石林东路10米。
四、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贵州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是在医院所购已建成的22层中天景怡西苑综合安置楼(写字楼)的基础上改造的,建筑面积24718.8平方米,负2层改造为停车场,负1层改造为食堂,1-4层改造病房,5-22层改造为办公室及教学用。9-13层改造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不属于本项目验收监测内容。
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水污染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站出水,处理能力1200立方米/D;污染物为SS、COD、BOD5、NH3-N、类大肠菌群等。
(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未建燃气锅炉,使用空气源热能;地下车库废气采用2.5米排气筒排放系统;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专用烟道排放;垃圾堆放点用垃圾袋装防渗处理。
(三)噪声污染治理设施
交通噪声采用双层玻璃防噪窗;地下车库、污水处理系统鼓风机、风机噪声等采用风机消声器基础减振;水泵噪声用隔振垫。
(四)固废污染治理设施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清运系统;医疗垃圾暂存间暂存能力为5吨。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储备应急物资。
七、验收监测情况
(一)废气
经监测,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净化器处理后,饮食油烟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限值要求。
(二)废水
经监测,废水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院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4.7dB(A),
夜间最大值为43.5dB(A),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泥
等。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存放于垃圾桶后定期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及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要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达到一定量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八、验收监测结论
通过现场监测,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认为:本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全,环保设施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符合环保验收要求。
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以上验收结论予以公开。如有疑问或索询验收报告及验收结论详情请联系贵州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电话:0851-86200688
传真:0851-86401768
地址: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格致楼三楼(邮编:550018)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一日


















